温馨提醒:
一、集中登记上牌的区域范围全县范围内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。
二、电动自行车挂牌标准(一)对具有脚踏功能、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/h且符合新、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,核发绿色正式号牌;
(二)对在用的不符合新、旧国标规定,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/h-50km/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,核发白色临时号牌,并按照《条例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,过渡期满后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(三)对时速在50km/h以上的电动两轮车,严禁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;符合机动车标准的,按机动车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业务。
(四)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,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,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。
(五)对电动自行车挂绿牌或者挂白牌,以现场核验审核人员对实际车辆核验后的结果为准。
三、办理上牌是否收费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四、办理上牌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,车主骑电动自行车、戴安全头盔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来历证明、产品合格证明(如果来历证明、产品合格证遗失的,可以由车主本人签署车辆来历合法证明承诺书)等手续,到预约网点进行办理上牌业务。未网上预约的,将无法现场办理上牌服务。
五、登记时间1、预约登记备案时间: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;
2、集中登记上牌时间:年5月5日至5月31日。
六、服务网点全县16个乡镇区共设立41个集中办理网点(见上图),群众可按预约网点就近办理。
七、特别提醒现场上牌时,需拆除电动车所有附加设备,保持电动自行车原貌。6月1日后,行唐交警将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未佩戴头盔行为,严厉查处并依法处罚。
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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