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李珍梅
8月23日上午,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》,推进十大攻坚行动。到年,全市将新建改扩建所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,新增学位16万个;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%;新建学校高品质高起点发展,打造百所优质新校。
10个重点低效片区优先配套学校
保重学位充足供给
未来三年,青岛将重点加强青岛高新区、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功能区,城乡接合部新建居住区,滨海新区北片、浮山新区等区域的中小学、幼儿园布局建设,推进市南区、李沧区、即墨区等城区热点区域校(园)舍改造,到年,全市普通中小学按照省定标准基本消除大班额、大校额。
市北区老四方工业区等10个重点低效片区(园区)开发建设优先启动配套中小学、幼儿园规划建设,同步完善各项配套设施。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,构建学位供需动态监测机制,完善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,对不能单独配套教育设施的居住区项目,所在区(市)要明确片区学位统筹配建措施;片区现有学校学位不足的,要加强现有校舍改扩建,积极探索跨学区共建共享等方式,有效扩大学位供给。按照“应建尽建”原则,严格落实教育设施配套标准,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,对教育设施未建成的居住区,按规定不予通过验收。
支持国有企业、高校等举办公办园
到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%
实施幼有优育突破行动,全面促进普惠优质发展。坚持建改并举,到年,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%以上,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%,优质园占比达到80%,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跨越。
强化区(市)学前教育主体责任。各区(市)要确保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,按规定支持国有企业、高等学校、街道和农村集体等举办公办园;对公办学位紧张区域,通过举办优质公办园教学点(小微园)、回购回租民办园等,增加公办学位。健全考核评价、奖补措施,加大优质园创建力度,构建覆盖城乡、布局合理、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。
推进乡村幼儿园改造提升项目,改善所乡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,推动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示范园标准,实现镇村幼儿园管理一体化。
推动所新建学校高起点发展
探索“一长多校”办学模式
根据规划,近三年有所新校将建成投入使用,届时新校将占到全市普通中小学的10%左右,这些新校能不能办优、办强,直接影响全市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。
为此,青岛将坚持校舍建设、设施配备、师资配置及培养一体推进,推动所新建中小学高起点发展,办成家门口好学校。按照集约用地、适当超前规划、预留发展空间原则,优化建设用地、校舍建筑、体育场地等办学条件,建设设施一流精品新校。建立新建学校校长、教师跟岗培训制度,各区(市)要提前1年为新建学校遴选配备校长和教师,并组织到优质学校跟岗培训,提升新校校长办学治校和教师课程实施水平。按规定完善激励机制,探索“一长多校”办学模式,推动优质学校带动新建学校高起点办学。
初中强校提质
高中特色发展
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姜元韶坦言,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差距较大、优质初中相对较少而且分布不均衡,是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没有解决好的问题。根据行动计划,青岛将坚持改革引领、示范带动的原则,采取调整完善中考指标生政策,推进全环境育人改革实验,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选聘校长,推进初中学校与优质普通高中、高校合作办学等措施,打造一批初中强校,带动周边小学全面提升办学水平,让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都成为“好学校”,切实缓解择校难题。
探索跨区域联盟办园
强化集团化办学师资保障
坚持以改革促发展,增强联盟办园和集团化办学实效,加强国际化学校建设,到年,全市联盟办园参与率达到%,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%,其中薄弱中小学参与集团化办学率达到%,推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、辐射带动力强的示范性联盟和教育集团,培育一批国际元素突出、教学质量优良的国际化学校。
强化全域统筹,探索跨区域联盟办园模式,推动优质普通学校教育集团跨区域吸纳乡村学校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,加强项目合作和捆绑式评价,实现中心校与成员校资源共享、质量共提。强化集团化办学师资保障,在现有教师编制和校级干部职数核定总额内,统筹使用集团学校核增编制,允许中心校教师编制上浮1%至3%;统筹安排集团学校校级干部,按照集团化办学形式和学校实际,加强集团中心校校级干部配备;支持集团学校按规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,在学校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情况下,可按规定设置特岗;支持集团学校干部教师交流,对到成员校工作的中心校干部教师,符合支教政策的,按规定予以认定,对到中心校顶岗研修的成员校干部教师,按规定予以学分认定。
市级安排专门经费,按规定对新吸纳成员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,对年度评估获得优秀、良好等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25万元至万元奖励,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实验项目给予专项奖励。